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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国市监办发〔2023〕36 号)要求,相关起草单位已完成 《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对《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国市监办发〔2023〕36 号)要求,相关起草单位已完成 《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材料详见附件。如有反馈意见,能够最终靠在线发表意见的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征求意见表》,将意见反馈至起草单位联系人。反馈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附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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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基础要求、组织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和记录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销售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可参照执行。
食品安全员按有关要求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全方位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防范措施的工作行为。
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按有关要求每周组织的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的工作行为。
企业主要负责人按有关要求每月听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做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调度安排,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的工作行为。
4.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完整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程序见附录 A。
4.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加大管控、排查和调度频次,但不能低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若企业已有类似工作机制的,可将原有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继续执行。若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允许按日、周、月方式划分,可结合公司制作经营实际对应建立班次管控、双日排查、双周调度等类似制度。
4.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后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应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抽查考核。
4.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成员包括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做出专门的制度设计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提供长效机制支撑。
4.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宜以正式文件形式逐级、逐岗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5.1.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宜由食品安全总监组织制定。未设立食品安全总监的,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食品安全总监签批后实施。
5.1.2食品生产企业可根据真实的情况针对不一样的食品类别或产线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销售和餐饮企业可根据经营业态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5.1.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宜通过设立版本号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来管理,确保企业实施现行有 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版本号可采用“FXGK ”+“/ ”+“企业缩写 ”+“序列号 ”+“- ”+“年代号 ”的形式编制。如FXGK/SDFP001-2023。
5.2.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宜包括风险控制环节、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管控目标、管控频次、责任人、责任检查方法等。
5.2.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时,宜广泛收集企业外部和内部风险信息。风险信息可包括:
f) 本企业食品配方(不涉及保密)、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物料、人员情况。
5.2.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宜采用风险分析的方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如环境条件、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食品贮存、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等各方 面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做全面、系统的识别,明确也许会出现的风险点,并对每一个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企业宜对风险点进行编号,确保风险点全覆盖、无遗漏。
5.2.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中宜载明每一个风险点的管控措施、管控目标和管控频次。
5.2.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中宜明确每一个风险点控制的责任检查方法,重点检查每一项管控措施是否由专人实施还有是不是实施到位。企业可根据风险特点确定责任检查措施,如现场检查卫生状况、核查记录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必要时可利用产品检验、调取原始记录等手段。
5.3.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持续改进和更新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规章和标准变动情况、自查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情况,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持续改进和更新。
5.3.2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邀请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6.1.1.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食品安全日管控前,食品安全员宜做好食品安全日管控准备,明确以下内容:
6.1.1.3食品安全日管控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员应进行日管控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情况做分析,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当日未解决风险,宜确定风险管控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6.1.2.1食品安全日管控工作应将每个风险点的检查工作落实到指定的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工作宜覆盖风险等级较高的风险点。
6.1.2.2食品安全员开展风险管控时,应对每一个风险点开展检查,并进行记录。
6.1.2.3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察觉缺陷的,应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6.1.2.5检查结束后,应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和签字,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示例见附录B。《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可与日常进货查验记录、生产的全部过程工艺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相结合。
6.2.1.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食品安全周排查前,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宜做好周排查准备,明确以下内容:
6.2.1.2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应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周排查工作,宜开展风险点整改情况确认检查。
6.2.1.3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应进行周排查总结,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6.2.2.1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应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
6.2.2.2周排查工作参加人员宜包括食品安全总监(如有)和全部食品安全员。必要时可邀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6.2.2.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宜逐项对照本周日管控发现的风险以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做情况确认,未解决的问题确定解决措施和时间表。
6.2.2.4必要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宜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全流程全覆盖风险排查,但风险排查可不局限于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内容。
6.2.2.5排查后应及时总结,对排查记录进行确认和签字,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示例见附录C。
6.2.2.6必要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宜根据排查结果,按程序更新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6.3.1.1食品安全月调度的内容宜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回顾、问题汇总分析和风险管理部署工作。
6.3.1.5汇报会后应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示例见附录D。
6.3.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7.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并保存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7.2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运用信息化工具和载体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记录工作,采取技术方法保障记录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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